44%六都最高!桃園市議員嫌YouBike投保率太低 擬鎖卡強制投保

〔記者謝武雄/桃園報導〕桃園市政府公共自行車租賃系統(YouBike)已建置387處租賃站、提供1萬餘輛自行車,成為大眾運輸重要一環,雖然市府從2018年中提供意外險投保,但至今投保率僅44%,多位議員今質詢時認為投保率過低;交通局長劉慶豐表示,年底經營廠商換約,屆時會鎖卡手段達到強制投保目地。

劉慶豐表示,市府於2018年中開始推動騎乘YouBike意外險保險,最高理賠100萬元;由於保險理賠必須要有完整個資,因此自2019年12月開始,加入YouBike會員必須填妥完整個資,但先前會員由於個資不完整無法投保。

劉慶豐說,YouBike會員最多可使用5張卡,目前的會員卡數約1400萬張,為提高投保率,從去年底開始針對每週騎乘3次以上未投保會員發簡訊,目前已經發出5萬8千通,對於提高投保率不無幫助。

劉慶豐說,目前其他五都的投保率都在3成左右,桃園44%則是六都最高,另外1400萬張會員卡中,有很多會員卡1、2年都沒有使用,如果扣除1年未使用的會員卡,桃園投保率可以到達6成;事實上鎖卡只是最後的手段,呼籲民眾利用網路、手機APP或租車時花一點時間在資訊站填寫個資,如此騎乘YouBike也更有保障

議員黃婉如、呂淑真、周玉琴認為,44%的投保率還是太低,就有民眾騎YouBike受傷,醫藥費用花10萬元,結果因為會員個資不完整無法理賠,為了不讓憾事發生,市府應該要有更積極做法來提高投保率。

 

資料引用於 : 自由時報 | 記者謝武雄 2022.04.07

https://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3885842

專家傳真-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 5月上路後如何勞資雙贏

我國僱用員工人數未滿5人的微型企業甚多,並非為強制納入勞工保險的對象,因此雇主就未為勞工投保勞工保險;另外也有勞工因本身積欠債務,不願意雇主為其投保勞工保險,以避免債權人透過查詢勞工保險的方式,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薪資所得債權。由於未投保勞工保險,勞資雙方都無需另外負擔勞保費用,表面上對勞資而言,堪稱「雙贏」局面。然而,一旦發生職業災害時,極可能瞬間變成「雙輸」的狀態,不僅職災勞工家庭因頓失經濟支柱而破碎外,微型企業的雇主也可能因為面臨高額求償而產生倒閉危機。

這樣的案例,在製造業及營建工程業中最為常見,偏偏製造業及營建工程業又是最常發生職業災害的職業類別。根據勞動部的職業災害保險給付統計資料,製造業及營建工程業長年位居勞工發生職業災害(不含交通事故給付職業災害)保險給付的前2名,每年都有超過1萬3000的職業災害給付人次,合計占全部職業災害給付人次之半數以上,而這僅是有投保職業災害保險的統計資料,還不包含未投保職業災害保險勞工發生職業災害的情況。

即將於今年5月1日起施行之《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擴大加保對象,只要是受僱於登記有案事業單位勞工,不論僱用人數多寡,一律強制投保職災保險,無一定雇主或自營作業而參加職業工會者,也強制納保。勞工到職、入會當天即要辦理投保,雇主若未替員工投保,將可能遭處2萬至10萬元之罰鍰。

假設雇主未幫勞工投保,勞工不幸發生職業災害,仍能獲得職災保險保障,且保險效力是從「到職日」起算,與雇主是否申報加保無關。雇主除了面臨金錢的損失外,主管機關也會針對違法事業單位,公布其名稱、負責人姓名、處分日期等影響名譽之處分,企業不可不慎。

職業災害一旦不幸發生,勞工除了能請領職業災害保險給付以外,也可能可以請求雇主負勞基法第59條之職業災害補償責任(包含醫療費用補償、工資補償、失能補償、死亡補償等),或民法上的侵權行為、債務不履行的損害賠償責任。無論雇主對於職業災害之發生有沒有過失,都必須要負職業災害補償責任;甚至即使是因為勞工的過失導致職業災害發生(例如:勞工未確實使用安全索而自鷹架上跌落、擅自關閉防夾安全裝置而手臂遭捲入機器內),也不能因此免除雇主的補償責任。由此可知,我國法制上就職業災害發生後,課與雇主很重的責任。

無論勞雇雙方,沒有人樂見職業災害的發生,甚至許多意外事故不是起因於雇主所提供之就業場所之安全與衛生設備之災害,並非雇主可得控制之因素(例如:勞工上下班途中所發生的交通事故),因此企業最起碼應落實政府的社會保險制度,除了可以保障職災勞工之權益外,由於職災保險給付可以用以抵充雇主對勞工之職業災害補償金額,因此也可以降低職業災害發生對企業經營的衝擊。

以筆者承辦職業災害案件的經驗來看,即使職災保險給付可以用以抵充雇主對勞工之職災補償金額,實務上往往雇主仍可能遭遇勞工請求負職業災害補償責任的情況,筆者建議除了職災保險外,企業也可以透過為員工投保團體意外險、工地責任險,或企業投保雇主責任險等商業保險之方式,事先預防並轉嫁風險。一旦不幸發生職業災害事故,既能夠使勞工儘速獲得保險給付的保障,避免職業災害發生後,勞資關係走向破裂。

司法實務上也都認為,雇主為分擔其職業災害給付之風險而為勞工投保商業保險,係以保障勞工獲得相當程度之賠償或補償為目的,所以該保險的給付金額也可以用以抵充雇主的職業災害補償責任。既落實了保護照顧勞工的義務,也合理地轉嫁了職業災害的風險,創造雙贏局面。

 

資料引用於 : 工商時報 | 何宗霖寰瀛法律事務所合夥律師、前桃園地方法院法官 2022.04.08

https://wantrich.chinatimes.com/news/20220408900127-420501

金管會示警 保單宣告利率 非保證利率

台、美升息號角響起,多家壽險公司4月調升宣告利率,引發買氣提升。金管會昨(7)日對民眾示警,指出高宣告利率保單的宣告利率,並非「保證利率」,且保險公司會收取提供保險保障保險成本及附加費用,提醒保戶要慎選適合自己的保險商品。

金管會表示,保險業應落實利率變動型保險商品的風險控管及銷售後管理機制,不得以提升宣告利率作為市場競爭手段、銷售保險商品手段、以及與其他金融商品比較。

金管會指出,為維護保戶權益,已針對利率變動型保險商品,要求保險業者送審時應進行利潤測試,必需採現金流量法及敏感度分析,銷售後應定期召開商品管理小組會議檢視宣告利率與區隔資產投資報酬率偏離程度、潛在影響現在或未來清償能力、資產負債配置允當性等。

利變型保單常見包括利率變動型人壽保險、利率變動型年金保險及萬能保險等,占新契約保費可達三成到五成的業績,受到台、美升息影響,包括台灣人壽、友邦人壽、元大人壽等,4月1日起都調升宣告利率,漲幅在0.05個百分點到0.1個百分點,促使買氣大幅提升。

金管會昨天提醒保戶四點:第一,宣告利率是指保險公司將保戶所繳交保險費作有效的資金運用,將投資報酬扣除相關行政費用率後,用以計算利率變動型保險商品保單價值準備金的利率,「並非保單存續期間全期固定或保證利率」,同時也不等於「投資報酬率」。

二,各公司宣告利率有高低差異,要了解各業者宣告利率政策,以及過去歷史的宣告利率情形,並要索取保單條款樣張、詳細檢視商品保險範圍。

三, 利率變動型保險商品為長期契約,假設提前解約將會被收取解約費用,可能導致無法拿回所繳保險費全部金額。四、外幣收付的利率變動型保險商品注意匯率風險。

 

資料引用於 : 經濟日報 | 記者楊筱筠 2022.04.08

https://money.udn.com/money/story/5613/6223042?from=edn_subcatelist_ca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