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提醒為小朋友規劃保險

金管會提醒家長,在忙碌於職場工作與家庭生活的同時,不妨利用在空閒時間,檢視並補足家中小朋友的保險保障缺口,為國家未來的主人翁,送上保障好禮物。

現行可供小朋友投保的保險商品相當多元,在人壽保險方面,依109年6月修正之保險法第107條規定,人壽保險被保險人於滿15歲前身故,保險公司可於限額內提供喪葬費用保險金之給付(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7條有關遺產稅喪葬費扣除額之一半,目前為新臺幣61.5萬元),並依保險法第135條規定於傷害保險準用之。目前各家保險公司之人壽保險及傷害保險商品均已完成修正,以提供被保險人滿15歲前死亡喪葬費用保險金之保障。

有關外界曾有談論未滿15歲小朋友如未補足喪葬費用保險金之缺口是否將無法投保其他傷害保險商品之疑慮,金管會表示,目前僅有無喪葬費用保險金之傷害失能保險,保險業者應於未滿15歲被保險人投保時累計同業喪葬費用保險金額已達保險法第107條規定之限額,並於銷售時明確告知該商品無提供喪葬費用保險金,始得承保該未滿15歲被保險人,以避免衍生爭議。另傷害醫療保險商品之投保並不以先滿足上開限額為要件,家長可選擇單獨投保或附加傷害醫療保險商品,以加強小朋友因意外傷害事故所致醫療費用支出之保障。

金管會指出,此外,為準備小朋友成長及求學過程所需之養育或教育費用,家長可透過投保生存保險或年金保險商品提供保障;另疾病或傷害造成之住院或手術等醫療保障需求,則可透過投保各類健康保險商品因應。

金管會提醒,市場上銷售之保險商品內容多元,投保前除小朋友的保障需求外,亦應評估自身之保費負擔能力,選擇最需要的保障項目,並於投保前應注意商品承保條件、保障內容與給付條件、除外責任、等待期間之約定,以避免日後產生不必要的爭議。

 

資料引用於 : Yahoo新聞 | 記者邱兆衡 2022.04.06

https://tw.news.yahoo.com/%E9%87%91%E7%AE%A1%E6%9C%83%E6%8F%90%E9%86%92%E7%82%BA%E5%B0%8F%E6%9C%8B%E5%8F%8B%E8%A6%8F%E5%8A%83%E4%BF%9D%E9%9A%AA-114746940.html

結合集團資源攻純網路產險? 富邦金:評估中

金管會將在今年8月開放申設純網保,如今已有多路人馬蠢蠢欲動,有意搶進純網路產險商機,不僅中信金證實正進行評估,富邦金今天也正式表態「評估中」。

 

繼純網路銀行後,金管會去年底拍板開放設立純網路保險的政策方向,預計將在今年8月開放申請。市場點名中信金、富邦金都有意申請設立純網路產險公司,富邦金今天正式回應對此正「評估中」。

 

富邦金旗下富邦產險為產險業龍頭,加上富邦集團旗下有電商momo富邦媒、電信台灣大哥大等,市場預期富邦金若搶進設立純網路產險公司,可望結合自家資源發揮更大效益。

中信金總經理吳一揆昨日法說會上,對申設純網保一事證實正進行評估,針對市場傳出遠東集團找上中信金,意圖跨集團聯盟申設純網路產險,吳一揆則表示,「媒體有幫我們和其他好集團配對,若有具體發展再和各位報告」。

 

吳一揆並肯定主管機關開放設立純網路保險公司,他也建議,網路保險產品核准速度會影響經營,若能採一包核准而不是單件核准制,或許可有助純網保經營效率。

目前國內兩大金控都已表態對純網保正進行評估,顯示純網保存在一定商機,不過也有多家產壽險業者表態仍在觀望中。

 

一名資深產險主管說,目前業界在觀望的是到底要投注資源提高自家網路投保業務迎戰新市場,還是投資一家全新的純網保,現在產險公司銷售重點都是車險,若設立一家全新的純網路產險但業務受限,存活率能多高,是目前評估重點。

 

另一名產險主管指出,目前還在觀望法令編修成果,才能決定短期是否有商機、以及是否能看見市場前景;不過,若純網路產險僅能做創新型商品,立足點相對小,在生存發展相對不利,因商品技術創新仰賴對市場的了解和多次操作測試,很難一次成功,將耗費一定成本。

 

資料引用於 : 中央社 2022.04.01

https://udn.com/news/story/7239/6209641

保險禁養銀行電銷 須簽聲明

金管會金檢發現,竟有保險業者自願幫銀行或保經代通路「養」電銷團隊,支付通路水電瓦斯、租金、人事費用等。金管會要保險業自清、向通路端討回非常規費用,更進一步要求公司、總經理、總稽核和法遵主管簽「聲明書」,若日後再犯,統統要究責。

這也是保險局首度要求保險公司出具聲明書,更明確點名總經理等三位高階經理人,都得具名簽名以示負責。據透露,約有十餘家保險業者都有跟通路做電銷,都得提改善且簽聲明。

金管會官員說,首次要求出具聲明書,有兩大原因,一是,發現此缺失是業界普遍又長久的沉痾,用聲明書讓業者承諾改善,二是,只要業者自清改善就免罰,等於有一次豁免機會,「總不可能一次對十多家業者全部開罰單」。

官員也說,總經理等高階經理人簽了聲明書,表示已自清改善,切結了就不罰,但若再犯、就是加倍處分;但若連聲明都沒簽、被抓到就是直接處分。

金管會3月中發函,要保險業者清查從2016年起至今,所有非常規付給通路端的費用,針對「額外多付」的電銷通路佣金,需在5月底前完成清查、確認須向通路端追回的金額、簽具聲明書及改善情況函報保險局。

金管會指出,金檢發現有三大違規態樣,一是通路僅提供客戶名單、沒有招攬,保險公司卻對通路支付佣金,做為取得客戶名單的對價。

二是,保險公司負擔電銷中心的水電瓦斯、租金、電話費及人事成本,而這群電銷人員多數未與保險公司簽雇傭合約,全登錄在通路端,等於由保險公司替通路端「養」這群電銷團隊。

三是,保險公司以廣告費、業務活動費等名目,支付給通路,但既未在合約中約定也非屬通路可收報酬的範圍,等於變相增加給付通路報酬。

保險局要求,若是保險業者有上述第一和第三項缺失者,需在4月底簽具聲明書併同清查及改善情況函報;若是有第二項嚴重缺失者,保險公司得向通路追回從2016年至今的非常規費用,收回金額需全數提列特別盈餘公積、用於彌補保單因損失率惡化產生的虧損。

保險局長施瓊華曾說,保險公司「額外」多支付非常規的費用給這些保代或銀行銷售通路,變相成過高招攬費用,「這可能會反映到保戶上,這對保戶不利」。

 

資料引用於 : 經濟日報 | 記者廖珮君 2022.04.06

https://udn.com/news/amp/story/7239/6217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