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罰鍰想賴?執行單位從「保險保單」下手

許多酒駕累犯者常以沒工作、沒車沒房、沒存款等理由故意不繳清高額罰鍰,法務部行政執行署高雄分署直接從「保險保單」下手,直接扣押可請領的保險金或強制解約來清償罰鍰。有酒駕拒測的民眾擔心繳了多年保費的保單遭解約、未來的保險金泡湯,乖乖繳清9萬元罰鍰。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高雄分署表示,為配合辦理「強力執行滯欠酒(毒)駕案件專案」,對於滯欠罰鍰的義務人絕不縱放,除一般民眾所熟知的執行存款、薪水,查封房屋、車子等,連義務人可請領的保險金也可扣押,甚至連義務人購買的保險保單,可於核發執行命令強制解約後,執行該保單價值準備金清償罰鍰。

鍾姓男子是酒駕累犯,不但拒絕酒測且沒有機車駕照,遭罰36萬9千餘元,鍾男表示沒有固定工作也沒有無薪資、更無存款可執行扣押。執行官一查,鍾男曾購買保單,高雄分署立刻核發執行命令扣押保險,經人壽保險公司陸續回復扣得保險給付,收取後目前入帳79277元。

王姓男子因酒駕拒絕酒測遭罰9萬元,被扣押兩件保險契約後,因怕被解除保險契約,立刻至高雄分署辦理分期繳納。

梁姓男子因無照駕駛,5年內第2次酒駕被開罰9萬元,另一案又因拒絕酒測再度被開罰9萬元,執行官查到他曾購買某人壽保單,立刻發文扣得保險金85500元。

高雄分署表示,過往民眾誤以為保險契約不會被強制執行,但這已經是過時的觀念,除了原本保險事故發生時,保險公司給付之保險金可扣押外,更可以核發執行命令強制解除保險契約,執行解約後之保單價值準備金。

2022年12月9日最高法院民事大法庭作出108年度台抗大字第897號裁定統一見解,認為執行法院(包括行政執行分署)於必要時,可以核發執行命令終止債務人為要保人的保險契約,命第三人保險公司償付保單價值準備金。保險契約非基於社會公益之保險制度,要保人在符合保險法之規定下,可將該保險契約讓與或繼承,並不具備一身專屬性。要保人基於保險契約請求返還或運用保單價值的權利為其所有的財產權,就能作為強制執行的標的。

高雄分署呼籲,民眾若有未繳納之罰鍰應盡速繳納,勿使繳納保費多年之保單遭到解約,造成將來可請領之保險金泡湯,得不償失。

 

  袁庭堯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21223001569-260402?chdtv

海外旅遊險商品 染疫有賠

 

耶誕、元旦、農曆春節將至,不少民眾開始安排出國行程,一圓久違的出國度假夢。專家指出,擔心出國玩感染法定傳染病,或因此被迫取消或更改行程的人,可以多花一些錢,購買有承保法定傳染病的海外旅遊保險。

美商安達產險的海外突發疾病健康保險,是國內唯一一張有承保法定傳染病的海外突發疾病險,COVID-19為第五類法定傳染病,自然在保障範圍。

產險業者對於海外突發疾病,各有定義,以安達有承保法定傳染病的海外突發疾病險為例,疾病已完全治療痊癒而在海外期間再度發生者,亦視為突發疾病。

這張保單8月開賣以來,隨著國境逐漸開放,賣相增溫;安達產險乘勝追擊,把法定傳染病也納入海外旅行不便保險,上個月開賣的海外旅行不便保險,創國內產險業先例,承保事故包含因為COVID-19、猴痘等所導致的海外旅行不便。

海外旅行不便保險的保障項目包含:旅程取消、班機延誤、旅程更改、行李延誤、行李損失、行李文件損失等。因為法定傳染病導致的旅行不便補償,主要與其中兩個項目有關,也就是旅程取消、旅程更改。

旅程取消方面,產險公司主管舉例,假設1月1日要到美國,但是不幸28日確診,採居家照護之COVID-19非重症確診者,政府規定目前隔離天數五天,如此針對無法退費的團費差額,或是預定「機+酒」被扣取的費用等等,可在上限4萬元之內,申請理賠。

安達產險把法定傳染病納入海外突發疾病與海外旅行不便的保障範圍,承擔的理賠風險較高,保費自然較高,但仍為民眾所能負擔。

以國人喜歡去的日本或南韓七天旅遊為例,投保旅行平安保險保額1,000萬、搭乘大眾運輸工具增額保障200萬、實支實付傷害醫療最高100萬、食物中毒慰問金定額2,000元、海外突發疾病住院醫療最高100萬、海外突發疾病及門診各最高1萬,七天保費約1,700元。

如果加上旅行不便保險,包含旅程取消最高15萬、旅程更改最高15萬,班機延誤最高5萬、行李延誤5萬、行李損失5萬、旅行文件損失5萬,還有現金竊盜損失保險、信用卡盜用損失保險、等待返國住宿費用保險等共15項旅行不便險保障,保費2,350元左右。

 2022/12/19 ,經濟日報, 記者陳怡慈

https://money.udn.com/money/story/122377/6848264?from=edn_subcatelist_cate

 

電動自行車投保強制險 金管會:可洽14家產險

自11月30日起,微型電動二輪車(電動自行車)應投保強制汽車責任險並登記、領用、懸掛牌照,才可行駛道路。

金管會今天表示,民眾可洽14家產險公司投保,其中有6家已提供網路投保服務。

根據金管會統計至今年12月2日止,微型電動二輪車新車有475輛已投保強制險,舊車有1615輛已投保強制險,合計2090輛已投保。

金管會保險局副局長林志憲今天在例行記者會表示,微型電動二輪車車主可攜帶國民身分證及車輛來歷證明,洽經營強制車險業務的14家產險公司及563處分支機構、合作的保經代通路投保強制車險。

其中,有6家產險公司已提供網路投保服務,分別為臺灣產險、富邦產險、第一產險、華南產險、國泰世紀產險、新安東京海上產險;另泰安產險預計12月12日起提供網路投保服務。

林志憲指出,配合交通部公路總局微電車登記掛牌到點服務,產險公會也協調產險公司派員到點提供民眾投保強制車險服務,以利民眾投保及領牌。

至於今年11月30日前已經檢測及型式審驗合格、並黏貼審驗合格標章的微電車車主,若無來歷證明,可先至原購買的經銷商或微電車相關產業公協會所屬的經銷商尋求協助後,辦理投保及領牌。

2022/12/6,中央社,台北6日電

https://udn.com/news/story/7239/6819507?from=udn-ch1_breaknews-1-99-news